刘筱衡:原上海市汽车维修管理处处长

专业特长:一、熟悉汽车配件的加工,制造和性能。 二、熟悉汽车维修行业的政策法规和行业业态。
刘筱衡 简历
毕业于上海市交通学校 汽车应用与维修专业毕业。长期以来在生产第一线从事汽车配件制造,对主要零部件制造工艺装备和工艺流程编制和指导生产。曾参与BJ212吉普车变速器总成制造,活塞、缸体和总轮进行测冷和生产,对汽车零部件材质和加工工艺较熟悉。曾任上海汽车维修十五厂车间主任、上海吉普车修配厂副厂长、上海汽车修理十厂厂长。 1988 年被评聘为汽车运用工程师。1976年-1990年,任上海市汽车修理公司副总经理;1975年-2005年,任上海市汽车维修管理处处长。曾参与地方法规、政策和规则的研讨和初稿拟订如,上海市机动车为许管理办法(51号令后又改写97号令)和交通部机动车管理规定(交通部七号令)。2005年-至今, 任上海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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