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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连出两起因司机二次碾轧导致伤者死亡的案例,有人因此质疑法律空洞,说“轧伤比轧死赔付大多”的人身伤害赔偿制度,是引发肇事司机屡屡故意行凶的主要原因,这是制度导致的法规杀人;当然,也有不同声音,有人直指当下社会世风日下、人性扭曲、舆论偏差,残忍的个体现象被媒体频频高调曝光,才导致无良无知司机先形成“轧死以免后患”的潜意识。但我们想过没有,二次碾轧不仅是法规问题也不仅是人性问题,更是来自天价医药费的平民恐惧。
一年前俺娃他爹在上班时发生车祸,不慎拐倒一个骑摩托车的男人。责任认定娃他爹得付主要责任,当时伤者肋骨骨折,立刻被俺男人送去医院治疗。从此,送进医院的钱如同流水。由于俺男人是机关的,又是工作时间出事,车还保过交强险,医院吃准这是一块大肥肉,给伤者的治疗和化验那是五花八门费尽心机。那伤者也在医院和他某个交通队亲戚的联合教唆下,学会了敲诈勒索,伤筋动骨一百天过去了,他都健步如飞了,白天偷着出去做工程,晚上仍赖在医院单间里,不肯出院,一直熬到7个月后。结果可想而知,俺们收到一张巨额医药费单子。
打那以后,某顺对报端绍介的二次碾轧案例就很理解了。俺男人运气好,伤者只算骨外科轻伤,那些导致严重伤残的肇事车辆,要是没有上过第三险,且是没有单位可倚靠的私人营运车和家用车,只要有一次交通事故,为伤员花的治疗费就能让他全家破产,从此赤贫。当然,交通肇事中的伤员很无辜,谁会愿意用身体去换取有限赔偿?但你受伤你就必须及时医治,伤者当然得由致他受伤的司机全权负责,而在当下几乎没有一点福利的中国,高价医疗费用就是一大开着虎口、流着涎水的猛兽,谁离它近它吃谁,如此,某些心狠的司机痛下杀手,发生再次碾轧也就常见了。
所以,要想减少和杜绝二次碾轧惨案,光咋呼着丰满法规严格惩戒,或光是指责肇事司机的狠毒凶残,都不够。我们得看到伤者治疗中的巨大费用压力,得思考是政策导致本该作为公民福利的医疗卫生变成没心没肺的暴利企业——冤有头债有主,恨人性凶残恨法律空洞,都不如先蔑视下我们现在正享受的生存环境。二次碾轧过伤者的无情车轮,其实是载着高价医疗费这头魔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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